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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其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登记条件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3)隶属企业/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准通知书;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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