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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国企改制的“怪现象”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5日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一些"战略投资者"变相圈钱,监管尚缺乏有效手段

  《经济参考报》11月11日刊登记者专稿说,由于当前东北一些改制国企享有国家给予的一系列特殊政策,使某些国企改制的参与者将此视为一笔巨额财富,往往将国家政策给予职工的优惠据为己有。他们通过套取改制补偿金,低价和解企业债务等方式,轻易获取数倍的高额利润,最后再选择时机撤离资金拂袖而去。广大改制国企职工担心:这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变相圈钱。
  东北某国有大型纺织企业是该地区较早实现上市的国有企业,该企业因连续3年亏损于今年曾被停止交易。该上市公司于2004年开始被迫走上改制之路。这时,一家民营企业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入主了这家亏损的国有上市公司。按照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协议约定,政府有义务将上亿元的补偿资金打入民营企业账户,作为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改制成本。“最终他们只花了政府补偿金的一半用于安置职工,其余约数千万元应逐年发放的内退企业职工养老和冬季取暖费被他们从企业账户上划走”。另据了解,这家改制国企的“新东家”自入主以来除了提供过1亿元的信用证担保外,基本未向企业注入过资金,相反却不断地变卖这家国企的生产设备和资产,并将所得资金转走他用。由于新的入主方压缩了生产,改制后这家国有纺织企业职工大批下岗,生活窘困,而被入主方占用的数千万元补偿金则更加重了职工对未来生活的担心。
  东北某省国资委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对上市公司改制的监控,还缺乏有效手段,主要还是靠战略投资者的个人诚信做保证。在这种体制下如果投资者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人,也只有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他的行为。但这位负责人同时也承认,任何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只是事后监督,如果那时已造成了损失将可能是无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