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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章程中如何规定集团名称变更程序?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企业集团章程中如何规定集团名称变更程序?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应当由集团核心企业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变更后的集团名称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提交以下文件:
1、登记主管机关的审查意见;
2、集团核心企业的申请书;
3、依据企业集团章程作出的关于变更集团名称的决定;
4、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集团章程;
6、其他有关论文件。
律师提醒:章程中宜规定集团名称变更的程序,尤其是内部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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