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4日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现实中经常有原法定代表人不愿在变更登记申请书签字的情况,按照此规定:可以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可!同时还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