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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4日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所谓权力机构,是指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需要由该机构来作出决议,权力机构既区别于执行机构,不执行日常业务,也区别于监督机构和咨询机构。股东会只负责就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集体行使所有者权益。股东会是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日常办公的方式,这是由股东会的权力性质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理所决定的。股东会可以对公司的哪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划定了具体的范围。股东会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